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» 爱邦除四害管理规定

爱邦除四害管理规定

上传时间:2017-04-25 浏览次数:

***章 总 则

   为消灭蚊、蝇、鼠、蟑螂(以下简称四害),控制其危害,防止疾病传播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
  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及县属城镇。

   凡本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,都有防范和杀灭四害的义务。

   除四害工作所需经费,除各级**对公共无主地区予以补贴外,各单位和住户应予承担。

  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(以下简称爱卫会)是执行本规定的主管部门。市爱卫会办公室组织本规定的实施,并会同同级卫生防疫部门负责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。

第二章 控制与处理

   除四害工作由市、区、县、街道(镇)爱卫会统一领导,各基层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协同抓好所属系统的除四害工作。

   除四害应采取改造环境,控制四害孳生地及杀灭蚊、蝇、鼠、蟑螂等综合防治措施。易招致或孳生四害的行业和场所,在生产、经营、贮存、运输、管理、养护及废弃物处理中,应有完善的防范杀灭措施,并严格控制四害的繁殖。

第八条 各地区、单位、住户应有防鼠灭鼠措施,可采取堵洞、毒杀、粘捕等方法消灭老鼠。中小单位应达到无鼠要求;大型单位应达到以鼠夹法测定,捕鼠不超过二只,或 以粉迹法测定,鼠迹不超过五处,或鼠征不超过二处;街道(镇)范围内应达到鼠夹法鼠密度不超过百分之一,或粉迹法阳性率不超过百分之五,或鼠征阳性率不超 过百分之二。


   各地区、单位、住户应积极做好翻缸倒罐、平整洼地等工作,严格控制所管理范围内的蚊虫孳生场所,并运用化学、物理、生物等灭蚊方法,消灭幼虫和成蚊。小单 位积水场所不得有蚊虫孳生;中型单位积水场所蚊虫孳生总面积不得超过二平方米;大型单位积水场所蚊虫孳生总面积不得超过五平方米;市区及近郊街道(镇)范 围内积水场所蚊虫孳生有害率分别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和百分之十。

  单位内部不得有成蚊集聚。

第十条 各地区、单位应加强人畜粪便和废弃物的管理,采取诱捕、拍打和喷洒科技等方法消灭苍蝇。凡易招致苍蝇及孳生苍蝇的行业和重点场所,应逐步完善防蝇灭蝇措 施。小单位不得有苍蝇孳生;中型单位苍蝇孳生总面积不得超过二平方米;大型单位苍蝇孳生总面积不得超过五平方米;市区及近郊街道(镇)范围内苍蝇孳生有害 率分别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和百分之十。

  单位内部不得有成蝇集聚。

 第十一条 各地区、单位、住户应杀死蟑螂的栖息场所,运用毒杀、粘捕和喷洒科技等方法杀灭蟑螂。成、若虫阳性率不超过百分之五,平均密度每间不得超过五只;卵蛸阳性率不超过百分之二,平均密度每间不得超过二只。

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

第十二条 市和区、县设除害监督员。除害监督员由从事除害卫生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,分别由市或区、县爱卫会任命。除害监督员行使下列职责:

  (一)依据本规定对所管理范围内的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;

  (二)宣传除四害知识,指导除害执勤员开展工作;

  (三)处理违反本规定的事件。

  第十三条 各街道(县属镇)设除害执勤员。除害执勤员由街道(县属镇)爱卫会任命,并报区、县爱卫会备案。除害执勤员行使下列职责:

  (一)在除害监督员的指导下,检查、督促本地区及地区内的单位和住户进行除四害工作;

  (二)协助除害监督员处理违反本规定的事件。

免责声明: 本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及其他相关推荐信息,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,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该信息的来源商铺所属企业完全负责。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如涉及作品内容、 版权和其他问题,请及时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核实后进行删除,本网站对此声明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
友情提醒: 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资质及产品质量,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,请谨慎对待,谨防上当受骗。

上一条: 暂无 下一条: 暂无

图片新闻

  • 暂无信息!